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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條款 (中文版本只供參考用途,如中文與英文版內容不符,一概以英文版為準)
** * 適用全球保修
1. 如閣下於尼康香港或澳門授權經銷商購買尼康數碼單鏡反光相機、無反光鏡相機、輕便數碼相機、尼克爾鏡頭或閃光燈,請確保閣下在購買日期起計的30天內登入www.nikonwarranty.com.hk,完成產品保修登記。完成產品保修登記後,則本保修條款所規定的保修範圍方為有效並將適用於閣下購買的產品。 2. 如果閣下購買尼康產品,產品包裝會附上一份產品保修卡。保修卡不可轉讓的,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3. 當根據本保修條款提出任何維修時,閣下必須向尼康顧客服務中心提供購買產品發票及保修咭正本。 4. 所有費用,包括與維修服務相關的郵費、運輸費、保險和其他附帶費用,均由閣下承擔。任何性質的索償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5. 於保修期內及在正常使用該產品的情況下,閣下可於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的尼康顧客服務中心享有免費的維修或更換零件服務(正常耗損除外)。 尼康在下列任何情況下不會提供保修服務:
6. 此保修條款僅適用於該產品原購買者,並不伸延至任何第三者,產品轉售後,保修服務將會被终止。 7. 尼康可酌情決定在檢查、維修或更換零件過程中重新設定產品至原廠設定模式而不會事先通知,所有被更換、損壞或殘缺的零件均屬尼康之財產,不獲退回。尼康擁有絕對的酌情權處理這些被更換、損壞或殘缺的零件。 8. 閣下倘若在中國大陸指定客戶服務中心享用保修服務時,將受尼康中國大陸地區的保修條款限制。 9. 尼康香港保留一切更改或取消以上任何保修條款的絕對權利而毋需另行通知。 10. 尼康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口頭或書面保證,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適銷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的保證。適用於產品的暗示保證期限僅限於本保修條款所述之保修期限。 11. 尼康在本保修條款内的唯一責任和義務僅限於根據其選擇修理有缺陷的產品。無論如何,尼康不會因閣下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意外或相應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閣下因服務中斷或業務損失而造成的損害)或與產品或使用或擁有產品所產生的侵權責任。 12. 維修服務條款如有任何爭議,尼康保留權利並有絕對酌情權作出最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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